目前地政業務分為三部份

1.登記業務=地政士
(坊間俗稱代書=以前我們考的實後稱為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80-92考試及格或換證者)

2.銷售業務=經紀業=仲介或代銷業者其從業人員即為不動產經紀人
(國家考試及格)或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受訓即可取得資格)

3.估價業務=不動產估價師



地政士,即過去一般人習稱的「土地代書」,
因90年10月通過的「地政士法」而正名。
地政士須通過專技特考或檢覈考始能執業,
業務範圍為接受房地產權利人及義務人委託,
代辦申請土地登記移轉之業務,
依地政士法第16條的規定,
地政士得執行下列業務:
1.代理申請土地登記事項。
2.代理申請土地測量事項。
3.代理申請與土地登記有關之稅務事項。
4.代理申請與土地登記有關之公證、認證事項。
5.代理申請土地法規規定之提存事項。
6.代理撰擬不動產契約或協議事項。
7.不動產契約或協議之簽證。
8.代理其他與地政業務有關事項。

以上法條或許看來艱澀,
詳言之,
其服務範圍囊括:
買賣契約書之簽訂、買賣條件之斡旋、不動產稅務申報、監證或公證之申請、不動產權利登記之申請、貸款之辦理、
代書非訟事件、法院查封之處理及房屋租賃等事項。
總括來說,
說地政士賺的是「專業+代辦」費,
可是一點也不為過!

對有志優游不動產業領域者來說,
「地政士」不失為一份既切合實務、
又有穩定收入的行業
(每個case可能不只一種承辦事項,每項服務費1,000~12,000元不等,詳見附表)!
不過由於房地產相關事務,
往往涉及專業的稅務及複雜的法令,
又因房地產價格較高,
容易引人犯罪,
每位地政士能否為當事人妥善處理委辦事項,
則需視其經驗多寡、
用功程度與誠信而定!



地政士收費參考表


[承辦事項 費用/份 承辦事項 費用/份]

訂立契約手續費每份4,000 地上權地役權登記典權、永佃權登記 15,000

土地移轉登記 6,000 交換登記每人6,000

建物移轉登記 6,000 土地鑑界 4,000

建物保存登記 6,000 房屋租賃法院公證每方3,000

抵押權利設定登記 6,000 申報遺產、贈與稅 6,500

他項權利變更登記 6,000 法院拋棄繼承聲請 5,000

他項權利移轉登記 6,000 自用住宅增值稅 5,000

抵押權塗銷登記 2,000 申請自耕能力登記明 5,000

繼承登記 30,000 申請分區證明 2,000

分割繼承 30,000 無訂/三七五租約證明 15,000

書狀補發4,000、換發 2,000 陳情書、合約書 5,000

土地建物合併分割 6,000 建物設籍房屋門牌申請 2,000

共有物分割(繁雜案件另議) 每方6,000 存證信函、和解書 4,000

姓名住所變更、更正 3,000 公有畸零地承購 面議

地目變更 5,000 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申請 面議

預告登記 6,000    



※資料來源:地政士公會



●雙證在手,所向披靡!


擁有地政士執照及實務經驗者,
相信對地政事務所、銀行貸款等相關事宜及人脈,
已經有相當的熟悉度及了解。
如果因為沒有不動產經紀人的證照,
而無法在業務有高度相關的:不動產出租、出售委託契約書、不動產承租、承購要約書、不動產租賃、
買賣契約書等方面為客戶作簽核及服務,實乃一大缺憾;
反過來說,
不動產經紀人沒有地政士執照,
也等於將白花花的銀子送給別人!
如果能手握雙證照,
無論是站在服務或獲利的角度上,
都將更上一層樓!

尤其這兩種證照考試科目大致相同,
二者皆屬於不動產證照普考等級,
出題老師亦大致相同。
若想在短期內一箭雙雕,
有兩條殊途同歸的道路:



不動產經紀人補強科目:

1.不動產估價

2.不動產經紀法規  



地政士 補強科目:

1.土地登記實務

2.遺產稅與贈與稅



  換句話說,只要通過一項考試,另一項即可輕鬆過關!

  如果您的終極目標,
是挑戰不動產界中最有保障與前瞻性的:高普考地政類科及不動產估價師,
那麼,「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兩項考試,
就是攻上頂峰的前哨戰!

地政士的收入因人而異,
如果是上班的從月薪2萬5千元至年薪150萬都有,
如果是自行開業的就要看案件的多寡而定,
不過大部分案件都不多,
尤其是新開業的新手。

  並沒有規定要念哪個學校,
只要高中職畢業皆可參加地政士特考,
一般來說考試還蠻難的,
有人考了十年還考不到,
也有人一年就考到了(這種人比較少),

完全要看自己認不認真。

大東海、志光、五南、來勝、全國等有很多,
可以問看看比較一下學費。
地政士男生也很多,而且更好發揮。




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估價師的區別:

【一】地政士,以前稱為土地代書,辦理如下事項:

1.代理申請土地登記事項。
2.代理申請土地測量事項。
3.代理申請與土地登記有關之稅務事項。
4.代理申請與土地登記有關之公證、認證事項。
5.代理申請土地法規規定之提存事項。
6.代理撰擬不動產契約或協議事項。
7.不動產契約或協議之簽證。
8.代理其他與地政業務有關事項。

民國90年實施地政士法,土地代書改稱地政士,只要牽涉不動產登記變更
(比方說買賣、繼承,房子的名字由甲改為乙,以及一切因此而發生的稅費計算;
或土地需丈量邊界,以及法規規定如公證、認證、提存、協議等事項的「代理」)
國家發給代理人一張證書,可以「代理」不動產產權人去地政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並收取費用的證照。

一般不動產登記,其實不動產產權人可以自己辦,
只是很麻煩,稅費計算也很瑣碎,
而法令上這種事情是禁止沒有地政士執照的人代辦的,
所以一般會委託地政士辦理。

地政士的酬勞,是依委託類型,論件計酬;
比方說一般買賣房屋案件,一件約三至四萬元(不含稅費)。
金額(或案件複雜度)超過一定程度,收費更高,還可收取潤筆費(或車馬費)之類的。
考取執照後,需加入地政士公會,始能執業。

至於路邊常常看到那個「○代書,客票、公司票、小額急救......」
那個是地下錢莊,不是地政士業務。至少不是法定的業務。
(地政士當然也可以做不動產融資,雖然並不違法......)

【二】不動產經紀人,業務如下:

於不動產之買賣、互易、租賃或代理銷售,如委由經紀業仲介或代銷者,
下列文件應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

1.不動產出租、出售委託契約書。
2.不動產承租、承購要約書。
3.定金收據。
4.不動產廣告稿。
5.不動產說明書。
6.不動產租賃、買賣契約書。

也就是說,不動產經紀人與仲介業有密切關係,
只有在不動產交易上,才有經紀人發揮的餘地。
雖然法條上規定經紀人只要簽一簽上述的東西就好,
實際交易過程大概都掌握在「經紀營業員」手裡,
(也就是一般看到的「仲介」啦)
也就是說,買賣房子的時候,那個業務員大多都只是「經紀營業員」(沒牌照的)。
有照的(經紀人)通常根本見不著一面。不過也真的不用見他。

法律規定,上述的文件都需要經紀人簽署,而經紀人當然地,
就其簽署的文件負法定的責任。
比方說保證廣告的內容為真、不動產狀況說明屬實,
(例如有沒有漏水、是不是輻射屋海砂屋、是否為凶宅......這不是買方用肉眼看得出來的)

經紀人的酬勞,也是論件計酬,簽署一件一般公寓買賣文件,收取三至五仟不等,
(是「一份」文件,不是「一個」交易案,一個交易案可能有好幾份文件,
就會有好幾個酬勞,但一般也有統包的計酬法)
依案件複雜程度,酬勞也相對提高。

經紀人亦需加入公會,並有一年以上經紀營業員資歷,始能執業。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依照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之規定,
考取公務人員之後「一定」要去受訓,不然等於白考!!
簡言之,國家考試及格=「錄取」+「訓練及格」!!
事實上,金榜題名之後還只是「錄取人員」而已,
之後依名次的高低來填列志願,
到時你也可能分發到全國各地方都不一定!!

到分發機關後,
就開始接受四個月的「實務訓練」(含在國家文官培訓所2-4週不等的基礎訓練),
待通過實務訓練之後,就取得正式公務人員資格!!


但由於目前高普初等考試的考試規則有修正為,
錄取人員要於考試及格後,
要在原分發機關待滿一年之後才能申請到其他機關服務,
因此從你開始至分發機關報到之後,
至少要待滿一年四個月之後才能離開原單位!!


不然,你的考試及格證書、錄取通知等~就等於廢紙一張!!


給台端一個建議:現在可以開始準備考試,
畢竟隨著經濟不景氣的影響,
目前國家考試之競爭非常激烈(能去補習就去補習吧!!先考取再說,
之後考取之後都可以再向學校辦理休學,
等以後調回台北後再把剩下的學分給休完不就得了~
(當然,這是在你沒有分發到台北機關的話)


現在這個時代,
工作比學歷來得重要!!
因此,建議你把策略方向訂為國家考試優先、學業次之,
明確的計劃就可以找向自己想要的是什麼!!


畢竟,
考取初等考試之後,
一個月為28470元;普考為35200元,
這比一般碩士畢業都還好耶!!


我許多同學也都是先考取再說,
若分發到台北單位的話,
就邊工作邊把修學位;
但不幸分發到比較遠的地方,
則是先辦休學,
之後等調回台北之後,
再把剩下的學分給修完畢!!


這樣學位與國家考試都能取得不是很好嗎?
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不過,
最好還是以國家考試為優先,
畢竟一考取之後就有薪資,
且開始累積年資,
公務人員的福利也不錯,
例如:休假、國民旅遊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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